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嘛……以下是某位讀者針對本人的小說寫的一篇心得,本人的回應貼在下一篇。

班上一位女同學年紀小小竟然會寫小說,最近還出一本描寫男同性戀的小說。我想以她的歲數看來,兩性的關係應該都還未摸透徹,甭說她不識女同性戀是為何物,竟然敢跨界替男人寫出她的先驗知識,這就奇了。我劈頭就問小妹妹,妳怎麼得來這些自己不可能親自經歷的知識呢?她簡潔地回道從網路。
不簡單,小說就是要標新立異,略施類似想像力寫出生活的可能,但細節不能脫離現實。
經驗確實可用間接得來的,要不然寫男盜女娼的故事,難道我們可真要幹男盜女娼的茍當嗎?

我們這個暑假的菁英班是學校體諒學生參加國家考試之需要,自行花錢從外頭找來名師如林秀雄師、林誠二師及補習班名師來校上課。話說這群老師以廖師年紀較輕,還是我板橋的小鄰居,十分鐘的休息時間都會跟這些曾當過他學生的小妹妹哈啦。

因為有幾代的代溝,我一直聽不懂所聊為何事。不過他們談到她出一本七萬個字的小說,版權只有新台幣一萬八千元,這倒滿吸引我的興趣,天底下還有如此賤價的文化市場,簡直是斯文掃地。區區萬把元,用在紙筆茶水費仍然捉襟見肘,那來是酬庸稿費?她開口送一本親自簽名書給老師,這是一本賣價新臺幣一百八十元還有作者親筆簽名那我也要買它一本。除珍藏外我要看看這麼小小的腦袋瓜裏都裝些甚麼「碗糕」?

小妹妹順此之便,我要告訴妳一個小故事,民國五十二年虎尾女中也出了一位不遜色於紅樓夢中的十二金釵之女作家名叫季季。她那位楚楚動人的同學陳寧寧小姐對她推崇倍加,當時頗令我們這群大男孩對季季小姐好生羨慕。

四五十年過去了,美麗的陳小姐已經是老教授即將退休,然而那位少年得志既聰明又美麗的季季小姐于今人在何方?以台灣文化市場是一個敗市的情況下,聽我的勸,最好有空時還是揣摩一下「子曰行有餘力則學文」這句話的妙諦。

我花一個下午加一個晚上還有翌日半個早晨約十二小時就將此書看過一遍。能快速看完它,因為其遣辭用字還不艱澀,鋪排結構之曲折性不是要釣人胃口及讓人費思量的。惟男同性戀的「女」伴心理,作者她將以一般女人的心理加以處理,雖細緻,果真如此嗎?尤以主角第一次性愛之感覺亦以同理心視之,切記這些情節要有真實性。

通常小說主題是可以虛構,但動作、言談及情緒等小細節一定要符合實際的情況,才能抓住讀者的心,他們也就不會暗笑妳在唬爛。我沒經驗也無暇去看這些男同性戀自爆的資料,不敢妄加論斷。縱使平常是對這些同性戀非常討厭也感嘔吐,但不反對的。只是納悶為何好端端的兩性間還有那麼多美妙的正經事放著不去辦,專幹這些齷齪骯髒的雞姦事,這是在搞世界末日的事
(可蘭經有隱喻這檔事是世界末日之徵兆,所以請教外人士體諒回教徒為維護這個世界於不毀滅,才砍這些希望世界末日來臨之人的頭。)。

其實我之討厭同性戀也不全因可蘭經禁止的關係,原本兩性交合這是存於天地間之大道,本乎於自然之理。因為陽剛與陰柔二氣存乎於天地,必須透過陰陽交合才能燮理宇宙之對抗而後萬物於焉誕生。苟人類全然搞同性戀,這跟人類全部出家一般樣,男女不交合那來後生,那麼這個地球不又要退回到白堊紀時代了嗎?這可要傷了上帝祂老人家的心,祂辛辛苦苦工作了六個晝夜的心力才創造這個美妙的世界,其用心之苦豈容這票同性戀者只因一時的偏差或興起就將它毀呢!

上帝祂老人家將亞當丟在青康藏高原邊緣及夏娃丟在沙烏地阿拉伯半島,罰八公尺高的亞當從中印邊界花了將近百年時間才找到夏娃生下我們人類,俾替祂老人家來統治這個地球。今天不遵照經典的指示搞雙性戀生子,那以後還有誰能在這地球上敬拜真神呢?以上神話是沙烏地回教徒穆根先生講給我聽的回教創世篇。他還說亞當夏娃身高均達八公尺,墳墓還留在沙烏地某地方。只因為人類不乖一直犯錯,真神才將我們身高減低到目前一二公尺高,最重要的是回教沒有原罪,信不信由你。

談到本書雖沒有創作出太多的所謂「合理的意外」來扣人心弦及太多「懸念」用來釣人胃口,畢竟這是出自一個一二十歲小女孩的中篇小說,其用心力之苦已值得喝采。我確實也從本書中獲得很多有關男同性戀者的知識。除此之外,本書的收尾雖沒有梁山伯與祝英台或杜十娘相關故事之悽美的結局,不能讓人會一想起就要心生惋惜男女主角的遭遇。
不過作者安排家中有一非常怪異的「腐女」母親,好讓故事中主軸的人物能順利結婚離開台灣,故事就到此打住。雖說此結局不是悽美卻也有個「合理的意外」,即有那麼一位「腐女」母親能接受這種荒誕不經的嫁「女兒」婚禮來將整個故事做個了結。大體而言確實能把握住小說的寫作技巧,而不再在主軸戲演完了仍然拖泥帶水來個沒完沒了的非主軸戲碼持續上場,所幸結果沒落入俗話歹戲會拖棚。

倘純就寫作技巧來論,這本小說之結構絕對不輸給紅樓夢。雖紅學專家指稱曹雪芹僅寫到第八十回就撒手西歸,後續各章回是高鶚接手的。
有關這點不是本文所關心的重點,我們僅就市面上買得到的紅樓夢一書就小說的結構而做評比。各位試著想想看紅樓夢,其整個故事的主軸是在林黛玉與賈寶玉二人身上。在第九十七回事當林黛玉一死,這個「賈」寶玉就應在此時此刻不一定要效法羅蜜歐或祝英台一般樣去殉情,但應該鬧失蹤,才夠得上稱讚是一個悽美的結局。作者不做如是想,卻見先讓丟掉寶石後的「賈」寶玉失魂落魄,他裝瘋賣傻跟薛寶釵成親,這是不合理的意外,鬼才相信他的胡扯。接著續演賈寶玉與薛寶釵結婚懷孕這段次軸戲,一直搞到第一百一十九回寶玉偕寶蘭叔侄倆赴考後才藉機落跑,給人拖泥帶水不乾脆。單從這點來談,我們小妹妹這本「巧克力之囧」的收尾可說比曹雪芹在紅樓夢所作的略勝一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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