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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本人針對"司馬(?)建議書"所做的回覆,按照國際慣例,先感謝這位讀者長長的一篇心得 (燦笑)
那麼反擊如下:

這篇長達兩千字的讀者心得,主要重點有三,某音以下就針對這三點回覆。
1.不知道女同性戀為何物的在下,跨界寫男同性戀的故事,心理描寫不夠純熟。
2.同性戀很噁心,違反世間正常運作以及神+阿拉的旨意。
3.結局尚可,引用紅樓夢的例子。

以下分點敘述,「」裡面的是引用讀者的話:

1.
「我想以她的歲數看來,兩性的關係應該都還未摸透徹,甭說她不識女同性戀是為何物,竟然敢跨界替男人寫出她的先驗知識。」

首先,針對這一點,我對女同性戀的認識也許沒有很深刻。
雖然我曾經看過邱妙津的鱷魚手記、蒙馬特遺書:看過逆女、看過女同性戀性愛聖經、甚至真實的碰過女同性戀。
我都不敢說自己很了解女同性戀,但至少不會是完全不認識,所以從未問過我意見的讀者,似乎很順理成章的將我歸類在『什麼都不懂』的小妹妹席區。

其次,我要說的是BL男同性戀有很大的差別,雖然都是指男生與男生之間的戀情,但差別至少就有二:
(1)BL是腐女在看的東西,前提人物就是要美型,就像言情小說、少女漫畫裡面的男主角都要九頭身帥到掉渣
男同性戀可就沒有這種限制。
(2)會看BL的很少是男同性戀,就像看GL的通常都是男生為主,因為他們知道BL不等於男同性戀。

說白一點,孽子=斷背山≠BL小說。
所以,言情小說都可以允許不正常的劇情設定了,例如女主角很白痴的跌了個跤就很帶賽的給那個公司的總裁給看上。
例如一見鍾情、例如皇帝只鍾愛女主角一個人等等等之類的,因為那在現實生活中都不會實現。
同樣的,我承認自己的文筆以及對甜點的了解並不夠深刻,但是如果要針對小說裡面小攻小受的愛情互動不夠真實,我要說一句:
如果BL要追求真實的話,首先請捨棄H不能讓小攻直達本壘吧!

2.這一段集中火力攻擊同性戀的存在,先引出古蘭經、而後又引出天地陰陽+上帝來證明BG乃王道也。

首先,宗教不都提倡天下萬物一律平等,那麼在說出同性戀的存在會導致世界末日的時候,是否就是所謂的不平等?(冷笑)
因為跟自己不一樣、就要排擠、甚至正當化除掉他們的藉口,聽起來真是好冠冕堂皇、好令人熱血沸騰!
誰規定『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是人類自己啊!所以才會有宗教戰爭、才會有獵女巫的行動。只不過擴大了點:
『這個女巫的存在會帶來村子的災噩』→『同性戀的存在會帶來世界的災噩』
『信上帝才會得永生,其他的異教徒都會下地獄』→『男女配才是王道,其他的同性戀都該死』

其次,同性戀的存在有妨礙到閣下嗎?人家男女在路上摟摟抱抱在三十年前叫做大逆不道,到了現在叫做十分正常,閣下知道在古代,崇尚男風的朝代其實不少喔?春秋戰國、魏晉南北這就不用說了,只不過到了現在變成了不能說的秘密罷了。
閣下說沒有研究過同性戀,就妄下批評就真的公平嗎?批評的前提就是要去了解,否則根本就是戳不到重點、蒙著眼睛綁著紅小兵的旗幟亂槍打鳥。

3.結局的部分這一點我要說過獎了,我當然認為高鶚寫得絕對不如曹雪芹,甚至用狗尾續貂來稱呼也不為過,畢竟光從林黛玉這個角色就可以看得出來:

曹雪芹在描寫林黛玉的時候從未有正面描寫過她的穿著、飾品,就是要營造一種『她不是人』的感覺,有種晃眼過去可能就化成一陣煙消失的飄邈。
但是高鶚續寫的林黛玉就大肆鋪張她如何穿著等等等,反而俗化了這個角色。

但是要說我的小說結構跟紅樓夢相比是萬萬不能這樣比的,畢竟我根本連『小說家』這種稱號是沾不上邊的,只是個會寫文字的學生,但是閣下的謬讚我還是很高興的收下了。
以及還是要感謝閣下寫了這麼長一篇的心得,我真的很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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