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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趣,昨天的進度在演孫曉菁能不能順利嫁給文龍,謀奪三代財產。
兩個小時內,就不斷在演阿媽有口不能言,只能用眼神殺人殺了快兩個小時,眼睛都不會跳抽,然後英傑被人打暈綁架準備丟到太湖裡餵魚(?)
簡單來說,前提是壞女人A能不能順利嫁給無知的男主角甲,取決於三個條件是否能成立:

1.阿媽到底能不能在最後一秒發揮語言訓練的功效?
2.被打昏的英傑到底能不能順利把揭發真實的DVD帶到會場撥放?
3.文龍的親生媽媽到底能否及時跳機直接空降到現場阻止?

好啦,兩個小時就是在飾演阿媽被打了鎮定劑,文龍的親生媽媽班機遇到大霧沒辦法降落,英傑又被綁架,總之壞女人的計畫在九點半之前都很順利,甚至已經順利的騙得男主角說出:我願意,以及互相交換戒指,最後是在結婚證書蓋章的時候被阻止下來了。

但我真的有兩點一定要吐:

1.裡面所有的人都腦殘了嗎?還是眼睛瞎了沒看出阿媽的反應總是很奇怪嗎?
就算沒有特別學過肢體語言學好了,難道就沒有一個人看出阿媽每次看到壞女人A的反應都很怪嗎?就算她不能講話不代表她顏面神經癱瘓了好嗎?那絕對算不上是開心的表情吧?!

還有你們很奇怪喔!難道都不會誘導發言嗎?為什麼每次都是讓壞女人代言阿媽想要表達什麼,你們其他人是死了還是木頭人嗎?看見阿媽那種表情跟反應是不會誘導發言嗎?

例如問說:阿媽我現在問你一些問題,對或不對你點頭搖頭就好了,幹麻扯那麼落落長一大堆阿!?
人家潛水鐘的蝴蝶都可以靠著眨眼來出一本書了,今天阿媽只是手不能動,不能站,不能說話而已,不代表你們其他人跟著不能說不能動吧?
為什麼從來沒有人想過直接去問阿媽說:你知不知道傷害你的是誰?是熟人嗎?如果是的話我指給你辨認之類的....OTZ

2.到底有沒有跟上法律修正啊?現在法律已經改採登記結婚了好嗎?
現行民法第982條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就算孫小姐真的蓋了結婚證書印章又怎樣?"雙方當事人"還沒到戶政機關登記前都是沒問題的,所以我就不懂這群人風風火火殺去結婚會場幹麻?LEO還特地假扮成婚禮裡面的服務員在那邊沾沾自喜,他應該去戶政機關裡面隨時待命吧?!
相對的,這群人直接封鎖戶政機關不讓孫小姐進去登記不就好了嗎?還可以邊泡茶邊聊天邊架設投影機,等到那孫小姐沾沾自喜跟文龍要來登記的時候再直接當面給她戳破,這不是更爽嗎?而且也省下追追追的時間和體力= =


看看"娘家 ",彭建宏要跟安琪離婚的時候跑到戶政機關,看到一對新人穿著禮服跑到戶政機關登記,這才是正確的概念啊!拜託編劇好歹也跟一下法律修正的腳步好嗎?

所以我們可以知道,孫曉菁在宴客完之後還要拿郎牙棒把文龍打暈丟進麻布袋裡一騎當千殺進戶政機關去吧?!

真正決勝負的關鍵是在戶政機關而不是宴客啊!(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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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lbl45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